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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大新闻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10日  作者:刀一耕  分类: 都市 | 都市生活 | 刀一耕 | 夜的第一章 


“啧啧,有意思!”

安小菁临时把浴袍穿起来,徐正华反倒把裤子穿上了,这边才刚找到大唐电视网的娱乐频道,那边陆铭已经过来敲门了。

电视里正在播报几个小时以前爆出的一桩大新闻。

砍树乐队的主唱郑志国、鼓手秦野因为涉嫌杀人、墙间、故意伤害等罪名,在东北某地参加演出结束之后,直接在后台被抓捕了。

大唐电视网不愧是超级电视台,动作够快,这会子前线的采访车已经开到当地的警察局门口了,访谈室里一帮嘉宾各种讨论,时不时就把画面切到采访车那里去,中间还会插播不久前对砍树乐队其他几位成员的采访。

“污蔑!绝对是污蔑!老郑跟老秦都是那种特别遵纪守法的人,我绝对不相信他们会做出那种犯法的事情!我期待警察局早日给出调查结果,还老郑和老秦清白!他们一定是清白的!”

砍树乐队的贝斯手唐彬对着记者的镜头大吼。

陆铭“嘿嘿”笑,“其实圈子里早就有他们的各种八卦消息了,但这种事情,无凭无据的,也只好听听就算,没想到居然有可能是真的。”

然后他就绘声绘色地跟徐正华和安小菁讲述那些八卦。

据说,曾经联手杀过人这件事,居然是郑志国自己亲口说的。

传言事情发生在当年他跟秦野都在一个林场做伐木工人的时期,事情当然已经是两三年过去了,但据说有一次他们乐队内部开无遮大会,郑志国很可能是喝大了,也或许是磕嗨了?说不好,反正他自己吹牛逼,说自己当年连XXX都直接给干掉了——在场的人可不是一個两个,他们乐队五个人,加上据说七八个骨肉皮,再加上他们的经纪人,十几个人呢。

然后,消息就传出去了,在歌坛内部各种流传。

原本大家其实都不怎么信,可万万没想到,警察直接就动手抓人了。

这要万一调查结束是真的……

摇滚乐队嘛,就那样,哪怕是在歌坛内部,也是出了名的乱、爱玩,你要说哪只摇滚乐队开无遮大会,甚至打架之类的,那几乎都算不上什么新闻,但杀人和墙间这种事儿,在国内的这种氛围里,就还是比较稀罕的。

墙间姑且不说,因为玩乐队的,但凡有点名气,实在是不缺女人,甚至大名鼎鼎的电影明星、著名模特都心甘情愿倒贴过去做骨肉皮的,也不稀罕,他们除非是失心疯了,否则真的完全不至于去干这种没品的破事儿。

而且实话说,就算是真出了这种事儿,只要女方不是太过强硬,唱片公司也好,还是他们自己拿钱砸也罢,一般都能在事情发酵起来之前,就把火给灭掉了。

但杀人就……

只要是真的,正常来说谁都封不住。

过去半年,砍树乐队大红大紫,出道的首张专辑已经奔着钻石专去了,要论红,哪怕是红如靳晓青、杜雪岚,在他们面前也要低半头。

而且问题是,摇滚乐队的歌迷们一般都极为长情,一张大红的专辑,一般都是当年大卖,第二年继续卖,第三年还能小卖——哪怕十年二十年之后,只要他们出现,只要他们内部没问题,那就依然是会被各种追捧的。

这种追捧,会一直捧到他们都成了老头子,一出场,依然山呼海啸。

可要是一旦杀人是真的……

那就完啦!

“就为这点破事儿?”

跟着看了小二十分钟的新闻,徐正华扭头看着陆铭,眼神锋利的像是要杀人一样,“就为了这么点八卦?”

陆铭正美滋滋地追八卦,闻言回头,注意到徐正华的目光,不由得愣了一下,然后才慢慢回过神来,“呃……呃我……”

自爆红以来,砍树乐队这几位的做人做事,都相当嚣张,因为他们的主打歌《坎坎伐檀》明明爆红,却先后被《眉飞色舞》、《当爱在靠近》和《千千阙歌》给强势压制,自始至终都没能拿下哪怕一周的A榜冠军,所以他们对杜雪岚、安小菁和靳晓青,都没什么好话,接受采访的时候,不少次都说怪话。

这不是什么新闻,之前几个女孩子都跟徐正华吐槽过。

但对方太红了,而且自己这一方算是胜利者,所以无论小岛唱片还是东方之星,都要求女孩子们不要搭理,也不必非得还击。

跟摇滚乐队吵架,别管你占不占理,吵不吵的赢,最后都一定吃亏。

他的歌迷明显比你更铁杆。

双方歌迷的交叉部分,大概率是你丢掉。

三个女孩都比较听话,没人非要跟他们起争执。

但被人各种绕弯子说怪话,憋屈就肯定还是憋屈的。

仇怨已经结下了。

所以陆铭才会那么兴奋地特意告诉这件事——他以为徐正华和安小菁都会很高兴地看到砍树乐队倒霉了,但却完全没想到,徐正华居然是并不怎么高兴。

想明白一点什么之后,他一脸尴尬的笑,在房间里待不下去了,“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点事,得赶紧打个电话去。”然后抹身就跑。

徐正华瞪着他,一直到房门都关上了才收回目光。

妈的气死了,刚润滑好,还没进去呢!

早知道是这种破事儿,直接骂他一顿让他不许过来了!

等他走了,徐正华拿起遥控器,直接就把电视给关了,过去抱安小菁。

安小菁吃吃笑,各种耍赖各种躲,还把电视又给打开了。

“不要,我要看电视!”

“根据目前掌握到的资料来看,有很大可能这只是郑志国在吹牛,因为这个案子在三年半之前,就已经被当地警方给结案了,并且凶手也已经抓获……”

“停!停!停一下……快裂开了!”

“但墙间这件事,根据我们对警方的了解,如果不是有举告人,是不会直接施行抓捕的。更何况他们都是名人,一旦出错,会极大地有损警方的声誉……”

“嗯哼……哼……”

老实讲,虽然徐正华压根儿也不在意、不关注,但砍树乐队作为今年爆红的歌坛新势力,忽然爆出这种惊天大新闻来,的确是震动了整个娱乐圈的。

而且这个年代,电视传媒行业异常发达,当天下午的事情,到了晚上就已经有无数家电视台追踪报道,转过天来,已经几乎是无人不知了。

徐正华早上起来绕着酒店所在的街道跑步时,就听到一帮早起晨练的大爷大妈都在讨论这件事。

一旦杀人案被证实,将极有可能是娱乐圈今年最严重的塌方事件。

他结束跑步回到酒店的时候,才刚进大厅,就接到了管玉兰的电话,她叮嘱徐正华,万一有记者堵到他采访这件事的话,让他说话尽可能持中,无非就是“相信警方”、“期待事情早日水落石出”之类的话。

徐正华答应下来。

这种事情他当然懒得掺和进去。

再说了,砍树乐队那么红,光唱片销售额就已经破亿,未来拿到钻石专,那就是1.6亿的销售额,下张专辑哪怕纯粹吃老本,都能卖不老少,再加上商业演出的价值,他们身上捆绑着不知道多少人、多少公司的利益。

别说现在事情的真相还不清楚,警方通告上用的虽然是“抓捕”这个词,但态度其实也并没有多么的强硬或确凿,退一万步,即便是到最后定罪了,判了,你要是站出来扮演正义斗士瞎逼逼,都会得罪不少人。

再往深了想想,罪大罪小搁一边,是不是真的有罪也搁一边,单单只是这个跑到后台当着那么多人突击抓捕的方式,就透着股子火药劲儿。

砍树乐队有唱片公司在,也有经纪公司在,而且老城墙唱片背后的黄河唱片,也是行业六大之一,那可是大财团,势力和人脉,都非同一般。

正常来说,即便是要抓,其实也完全可以在沟通之后,由他们自己悄悄到案,就算是派人去抓捕,也完全可以选一个更好的时机,比如……至少人少点儿吧?

杀人重罪,大财团也不敢硬抗,但抓捕方式,就多少还是可以协调一下的。

但是都没有!

就是这么在众目睽睽之下直接铐走了。

要说老城墙唱片和黄河唱片会在他们被彻底定罪之前,就放弃这样的一颗摇钱树,反正徐正华是不信的。

那就只能是说明,有别的势力也插手了。

让警方不敢卖黄河唱片这个面子。

什么样的人,会有那么大能耐?

说白了,至少也是行业六大之中的一家,说不定是两家,甚而三家。

砍树乐队太红了,有落井下石的机会,竞争对手们怎么会舍得放过!

这样的大势力之间的乱斗,自己疯了才会掺和进去!

又不挣钱,何苦呢!

何必呢!

“放心吧,歌上市之前,不会有人采访我的!你不如担心下让这种新闻一冲,是不是会影响到我首单的打榜吧!”

听管玉兰在那边絮絮叨叨的,徐正华直接一句话把她给打断,然后挂了电话。

想都不要想,尽管《坎坎伐檀》原本已经失去后劲儿,掉出前三十名了,但是这种新闻一爆出来,无论黑还是红,或者又黑又红,《坎坎伐檀》的排名都是一定会反弹的——而且这种炸裂级的新闻,在短时期内对榜单的影响力,会尤其的大!

偏偏自己的歌下周就要发布了。

说完全不受影响,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只是看下周新闻会不会退点烧了。

打开房门进去时,发现安小菁也已经起床了。

“都怪你!一沾凳子就疼,要是被人发现,就丢死人了!”

她要去赶场,匆匆收拾一番就要去吃早饭集合,徐正华开门进来的时候,她刚洗漱完,正要偷偷溜回自己房间,见了面就忍不住埋怨起来。

不过很快,她就埋怨不起来了,只剩下闭着眼瞎哼哼。

于是她差一点迟到。

剧组管理很严格,哪怕你是大腕儿,迟到了也要扣钱,而且关键是传出去某某耍大牌动辄迟到什么的,名声也实在是不好听。

等她走了,徐正华倒是可以松松快快的洗个澡才出去吃早饭,然后还是陆铭开着车送到去到片场,跟赵去病再打个招呼,就正式告辞了。

难得赵去病对待唱歌这件事很认真,“这部戏大概十一月底到十二月初可以杀青,杀青之后我就回去,到时候咱们应该就可以录音了。这段时间我会继续认真练习的。”

“没问题。”

顺手敲定了录音的大概时间,徐正华就坐了车子,让陆铭送自己去机场。

安小菁瞥过来的目光,有些幽怨和不满。

但是没办法,徐正华不可能为了陪她,就把时间虚耗在这里。

他的歌坛首秀,也即《爱的初体验》的单曲碟,会在下周就上市,单曲MV则会在下周六,也即11月6日,就要在天宫电视网首播了。

在此之前还有个五六天的工夫,他要拿来处理一些明显更紧要的事情。

单曲一旦上市发售开始跑宣传,可就要忙得脚打后脑勺了。

上飞机之前给大师姐打个电话,确定蒋小米回家相亲还没回来,徐正华就说中午要过去吃饭,然后才给卢立果打电话让他去机场接人。

等下了飞机,就坐车直奔蒋小米的家。

中午吃饭的时候,正好就可以边吃边聊。

燕郊那块地就先不买了,股票方面的投资,主要是甲骨文,也暂时押后,但是那三家徐正华看好的小公司,接下来就要谢淑仪去初步接触一下,另外就是泉城的那家制衣公司,他也准备拿下——时间卡的的确巧,十一月能谈拢并且拿下的话,转过年去一月份就能出手,钱在这件事里打个滚儿,只花50万,就能省下200万出头的税,何乐不为呢?

这件事,当然也需要谢淑仪替他去跑。

泉城那边负责经手这桩收购案的,会是谢淑仪的老东家,双方算是彼此都知根知底,目前来看,风险不大。

“目前你账户上能动用的存款,是530万多一点,单单只是这一笔收购,就要花掉400到450万的,还要预留50万做亏损。海龙制衣公司虽然连年亏损,但企业规模可不算小,你确定买它的同时,还要投资别的?”

这其实是大师姐一贯的态度了。

她对那些科技类的初创公司都不是太看好,并且不厌其烦的一再叮嘱,生怕徐正华的投资打了水漂。

徐正华当然不可能告诉她自己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肯定未来会是计算机和网络的世界,接下来的二三十年,这就是最新的生产力发展方向,会长红。

就说了谢淑仪也不会信。

她是专业搞财会的,她只相信自己手里的数据。

那就是……这些初创企业大多会在创立的当年就死掉,能撑到第二年的不足三成,能撑到第三年的不足一成。

最后能顺利成长起来的……少得可怜。

徐正华倒也无力反驳。

但他坚持要投,“没关系的,我身上到现在一分钱贷款都没背,单纯说财务风险,是完全没有的。接下来我准备拿《千千阙歌》、《眉飞色舞》那几首已经发行的单曲的长期收益去做抵押,贷个一两百万问题不大。我自己的新歌也马上要上市了,那些预期收益也可以去抵押贷款,更不要说我的正华音乐手里就攥着版权,只要单曲上市之后成绩好,银行会跪着求我拿正华音乐去抵押贷款。”

简而言之一句话,“我不缺钱!”

他谆谆善诱,“钱这个东西虽然重要,但赚点钱就存起来也完全没必要,我现在有钱就花出去,买的是一个大富大贵的机会。”

谢淑仪劝不了他,只好答应。

但又忍不住要吐槽,“一年不到,就挣了一千万,像你自己说的,等你自己的单曲和专辑上市了,明年你能挣五千万,这还不算大富大贵啊?”

当然不算。

但是没成功之前吹这种牛逼,也是没意思的很,“当然不够啊!我要养你,养谢淑敏,养师父师娘,还有我爸妈呢?感觉徐正夏也不是什么有出息的,我做大哥的,将来要不要负责给他买房子娶老婆?还有,要不要给徐立珺预备一份大大的嫁妆?这哪一样能离得了钱?”

谢淑仪没好气地乜他。

就算像他说的那样,要养那么多人、做那么多事,又能花多少钱?

对于一个一年就能挣上千万,乃至敢吹牛说明年要挣五千万的准亿万富翁来说,这点钱又叫个什么事儿?

还有,“你养谢淑敏就行了,我用不着你养!”

得,不抬杠。

知道你脸皮儿薄。

一顿午饭的工夫定下投资的大方向,下午就待在那边跟她一起喝喝茶聊聊天,甚至就听她当着自己的面给谢淑敏打了个电话,一直到连晚饭也蹭了,徐正华这才坐了车回自己的家。

下午的时候,她好几次提起蒋小米相亲的事情。

说起来大明王朝早就在宪法里明确婚姻自由这项人民的基本权利了,但是像蒋氏那样的人家,儿女辈想要婚姻自主和自由,却又怎么可能。

据说蒋小米这次的相亲对象,是他们家族纺织公司的一位后起之秀,是她爷爷她爸爸都很看好的未来重要高管。

也就是联姻拉拢了呗。

在一个没有经历过革命烈焰焚烧的国度,那些温和的改革和改造,哪怕劲儿再大,也改不掉很多根子里的东西。

联姻其实都算小事了。

转过天来是周一,中午去学校餐厅吃饭的时候,袁维正磨着让徐正华去录音棚给自己指导一下唱法的事情,徐正华的手机却忽然响起来。

他掏出手机一看,居然是一个来自泉城的陌生号码。

想了想,接通了,话筒里传来的,是一个有些陌生的甜美声音,“喂?是你吗?徐正华?”

徐正华心念电转。

他记人记事的能力,其实超级强悍,这个声音听上去也很有些耳熟,但偏偏一时间居然想不起来是谁,“是我,你是哪位?”

电话那头,小姐姐确定电话没打错之后,声音似乎又松快了不少,“那种用可乐拉环做的戒指,摆明了就是骗小女孩的,你送过很多人吗?”

“啊……”

他想起来了,并且顺嘴深情,“当然没有,莪只送给过一个人……”

电话那头,小姐姐轻笑,不理这个茬,“上午的时候,听说你姐要走了一份海龙制衣的资料,我们这边很重视,已经派人赶过去了。”

“哦……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是你要买吗?”

“呃……”

谢淑仪会怎么去处理这件事,徐正华没过问过细节。

但是从这句话就能反推出来:谢淑仪没透露她的雇主是自己,但小姐姐自己猜出来了!

那么……我在小姐姐面前炫过富吗?

没有啊!

那么,像这种几百万的大生意,她怎么会想到是我要买的?

“我只是想提醒你一下,那间制衣公司亏损很严重的,关键是他们除了那块地皮还值点钱之外,厂子里的设备都已经很老旧了,你买过去之后如果真的想经营,恐怕还要花很多钱进新设备才行,谢淑仪肯定也知道这些,但我怕她劝不住你,总之……你要慎重一点。”

哇,好暖心啊你!

一个可乐戒指,换来这番话——关键是,这番话摆明是在坏她们事务所的生意,而那家事务所的老板可是她老爸啊喂!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美怡。”

“啊?”

对面小姐姐愣了片刻,旋即有点惊喜地说:“原来你知道我叫什么?”

徐正华笑,一如既往的浮夸和浪荡风,“哈,去年就知道了,像你那么漂亮的女孩子,我怎么可能连名字都不打听一下呢!”

电话那头,小姐姐轻笑一声,“对了,一直都想跟你说的,你写的四首歌我都很喜欢,都很好听。还有啊……”

“嗯?什么?”

“只是提醒你,手镯是不能随便送给女孩子的。一般都是长辈给晚辈,男女之间的话,至少也要是订婚之后才能送。”毣趣阅

“呃……”

好吧,小姐姐你真是「洞察力MAX」啊!

都给谢淑仪送了手镯了,所以不可以再撩你了对吧?

意思收到。

“明白了,谢谢哈!”他说。

“嗯。”小姐姐答应一声,“再见!”

“再见!”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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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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