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行第1章 重生土匪_宙斯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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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土匪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16日  作者:红色可乐  分类: 历史 | 两宋元明 | 红色可乐 | 明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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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色可乐

张大狗是个半路出家的土匪,生的浓眉大眼,膀大腰圆,站起来个子能有八尺高,草包肚子能有五尺长。舞若

此刻正跟狗熊一样蜷缩着身子蹲在树后面,拿着望远镜向远处的路上打量,说实话,心里多少有些紧张。

他没有想过,自己一个平头百姓,有出来当土匪的那么一天。当然,更没有想到,跟着少当家出来混的那么一天。

摸着身边的硬长弓,像是婴儿抚摸着妈妈充满乳汁的咪咪,望着远处的少当家,大狗脸上全都是崇拜的神色。

少当家那可不是一般人,那是神仙一样的人物。思考到这里,大狗感觉刚才跟打鼓似得小心脏,终于平缓下来。

老子是土匪,打劫不是天经地义吗?

少当家自从被官兵射了一箭之后,整个人都发生了变化,在驻地里瞎晃悠几天,竟然做出了那么多强弓,要知道乱世,一把好弓是多么的重要。

老将军感慨,现在日子不好过了,大一点的家族都有了堡垒,高高的营寨,佃户站在上面射箭,自己这些土匪根本就杀不上去。

小一点的寨子又没粮食,抢也白抢。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少当家带着大伙,在西北大地上逛游了几天,便发现了这么个好去处,不论是官府的物资,还是奸诈的大户,只要去草原,都要在这里经过。

到时候,将替天行道的大旗一插,买卖就可以开始做了。

大家伙都说这乱世久了,没本事的平头百姓在这西北地界上基本死光了,剩下的大户和军户不好招呼,少当家打破了流寇四处流浪的行径,选了个好地方,准备不走了,也不知道毛爷爷是谁?什么根据地之类的,根本就听不明白。

不管了,反正听少当家的就对了。

新法子比以前好使了很多,前后一排人,一人一把硬弓,点上火油,谁敢不服气。

大狗心里那个激动,没法说了。自从跟着少当家打家劫舍,竟然跟撒泡尿,拉个屎那么简单,就没有说成不了的时候。

“大狗,你说这一次会不会有女人。”一旁的三麻子擦着口水,将铜锣扔在地上,一个劲的搓动着双手。

“这乱世要女人有什么用,我要一匹马,将来跟着少当家大一片花花世界。”大狗瞥了一眼三麻子,骂骂咧咧这个家伙没有理想。

理想是什么东西?少当家说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奥特曼是是谁?大狗不知道,但是跟着少当家就肯定没错了。

有人偷偷的问过少爷,什么是奥特曼,少当家虽然不喜欢大家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但是依然耐着心思给大家解释。

奥特曼就是专门打欺负咱们老百姓的人,可不少当家和老将军就是奥特曼吗。(舞若)于是乎大家恍然大悟,都钦佩少当家的本事,不是一般的厉害,这份真知灼见,不是队伍里,狗头军师你比得了的。

大狗就后悔,以前打劫的时候,大家都去抢女人,抢食物,抢粮食,唯独少当家捡取大家当柴火用的书籍,不然如今哪里来的妙语连珠。

据说现在少当家的藏书,能有好几车。

书读的多了,少当家竟然可以作诗了,比如这一首。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里烽火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少当家真的成了读书人了,作诗大家伙都听不懂了,但是大家都跟着摇头晃脑,充当文化人。不过说不出四五六来。

但是狗头军师不一样啊,他可是当年实打实的大明朝的秀才,虽然考了十几年也没混上举人,但是作为组织中最有文化的文化人,军师说了,少当家要在太平盛事,起码能当个县令了。

看着那个叼着狗尾草,脸上一副惬意的少当家,大狗就感觉少当家不是一般的牛13。

少爷说这句话的时候,自己一听就明白了,牛的那玩意可不是一般大,咱男人要是有那么大的伙计,那在男人群中,那可是面子大了。

李栋目光顺着这条山路,一直往前走,安静的等待着倒霉蛋上门,什么是倒霉蛋,前面有个大坑,但是你却在茫然不知的情况下,欣喜的走了进去。

他的脸上线条细嫩,鼻子虽然笔挺,眉头却非常纤细,尤其是嘴唇之上的胡须,明显是粘上去的。

虽然对于现实生活不满意,但是作为技术宅,日子过的很是很快乐的,但是谁能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土匪。

这职业在历史书上就没有辉煌过。

混的不错的那么几个,根本就没有好下场。宋江的水波梁山哪有那么厉害,还没出门,就让当地政府给剁了。张作霖,占了东北,还不是让小鬼子炸死了。

可是哪里有办法,这西北大地,根本就没粮食吃了,你不吃人,人就要吃你。

李栋也死心了,当不成顺民,咱就当土匪,谁说土匪成不了事,自己为什么不能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

李栋当然不是现在的李栋,他的名字,自己已经忘记了,那个名字在二十一世纪,也是个默默无名的名字罢了。

他本来是个技术宅,高贵的技术宅,自己编一个程序,起码够自己吃半年的。他喜欢搞技术研究,他曾经一度认为,如果国家科学实验室归自己使用,自己比那群老头子强多了。

他会制造各种武器,英格兰长弓,奥斯曼帝国的鲁密铳没有字不会玩的,对于技术的爱好,可以说超过了他对普通生活的一切要求,他对技术有一种天生的执着。

除了技术,他还喜欢读书,读各种书,《史记》、《孙子兵法》、《六韬》、《尉缭子》。

他不止一次曾经想过,跟随潮流,进行一次时光旅行,来到大唐盛世,或者宋朝风月,那都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当然,老天爷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大明朝的末日都来了,让我来这里干嘛?

于是他成了这支土匪的少当家,有个老爹叫李定远,有一百多个铁杆兄弟,天天算计怎么弄点粮食吃,活下去。

老当家的年纪大了,让他天天带着队伍抢粮食,李栋心有不忍,所以这个任务就落到了李栋身上。

他总结了土匪往日行径的利弊,花费了很长时间制作出了英格兰长弓,找了土匪中力气最大的伙计,虽然做法有点无耻,但是能不敌人近身就不近身。

看到周围兄弟崇拜的目光,李栋有些不知所措,自己可没有想过当一辈子少当家,只是这世道?

摸着手里的反曲弓,倒不是自己的力气小,拉不动英格兰长弓,而是好的弓箭都被他们抢走了。这一把还是自己的试验品,原因是大家都认为自己的箭法不好。

这些富人为什么这么小气,我们只是求一口饭吃,他们家里仓库有那么多粮食,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们一口呢?

记得有一次,去抢劫一家大户,他家门口跪着一排排衣着褴褛的穷困百姓,饿的都去吃观音土了,他们却将吃不了的牛羊肉喂狗。

人与狗抢食的场面,到底有多么震撼人心,到现在李栋都难以忘怀。

说了给粮食大家一起活下去就好,为什么不给我们吃,不让我们活下去呢?你不让我们活下去,我们能让你们活吗?

这个时代完全乱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没有讲道理的人,只有跟阎王爷说委屈的鬼。

这里是西北的边地,地形险恶,树林中间一条小路,按照小说中的说法,实在是打家劫舍的好地方。

从平原到西北,或者从西北到平原,这里都是一条重要的通道。

这条路很明显不是官道,但是总是有不法商贩,拉着上好的粮秣,偷偷的在这里转道,然后卖给鞑子,这些人真的是挣钱不要命,关键是挣得还是卖国钱。

李栋自从跟兄弟在这里立了根据地,就打着兄弟们在这里埋伏,等着倒霉蛋来这里。

当土匪不是自己的选择,他来到这里,就已经是少当家了,他想反抗都不可以,他成为李栋之后,一度连觉都睡不着,生怕一觉醒来,自己的脑袋,挂在大树上。上面写着二郎山,某某匪首。

他老爹甚至让狗头军师客串道士给自己驱邪,如果自己不想被别人当成疯子,就必须承认,自己就是李栋。

似乎有点想远了,回过神来。李栋看了看周围。

战马的嘴上都上了马嚼子,战马很安静的卧在一旁,马有灵性,鸡蛋主人舍不得吃,放在草料里,参合这给自己吃,所以战马的眼神中,都是爱慕,小耳朵一直在晃悠着。

以前的李栋,手无缚鸡之力也就罢了,还是个混混,每天就知道混吃等死,现在虽然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混吃等死,但是起码是为大伙混吃等死。所以现在提起少当家,大家都不得不说一声。

俺们少当家,那是能耐人。

人一直不来,李栋心里有点烦躁,寨子的粮食不多了,女人和孩子按理说该扔掉的,但是这乱世人命不值钱,但是李栋不忍心啊。

“少当家,小怪兽来了。”身边有人说道。

张大狗手里拿着望远镜,看的比别人都远。

李栋回过神来,眯缝着眼睛,小蝌蚪吃多了,眼神好了很多,“是鞑子。”

土匪顿时骚动起来,就连战马都开始躁动。

谁都知道鞑子不是好东西,他们在九边就没有少干坏事,老百姓不分贫富,全都杀了,女孩不分大小,全部奸了。

所以李栋一直认为,自己起码还算是华夏人,这个鞑子到底是什么东西。

所以李栋虽然皱了皱眉头,但是仍然摆了摆手,“都精神点,别跟没吃饭一样。”

“少当家,那是鞑子啊,咱们跟他们咋呼什么啊,而且他们也没有粮食啊。”三麻子有些惴惴不安,虽然鞑子他不怕,这乱世求活,谁怕谁。只是这不占光的事情,有意义吗?

“看他们不顺眼,干不干。”李栋眯缝着丹凤眼,扫了三麻子一眼。

三麻子顿时感觉浑身鸡皮疙瘩一跳,差点尿了,他还得记得,那个不服气的少当家的家伙被扔到了狼群里了。

少当家的说过,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的话就如同大山一般沉重,必须听他的。

“好像有个女人,皮肤还挺白的。”鞑子的速度很快,已经离小路不远了。张大狗眼神不错,他看到在鞑子队伍中,有个女人,虽然看不清相貌,但是从衣着上来看,应该是个大家小姐。

“二十一个鞑子,还有一个娘们。”李栋看了看女人,并没有什么心思,反而把心思放在了鞑子身上。

“三麻子,听我命令。”

三麻子听了李栋的话,连忙点点头,摸着手里的铜锣点点头,“没问题。”

“少当家,您呢?”

李栋摸了摸手里下的弓箭,当然去跟他们交涉了,能让他们投降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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