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谋律第六十章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_宙斯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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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更新时间:2013年03月08日  作者:柳暗花溟  分类: 古代言情 | 穿越时空 | 柳暗花溟 | 美人谋律 
于是他轻咳了两声,“春状师说得很有道理,只是古人古言不能做为呈堂证供,也不能作为刑判的论据。咳咳……本县以为,还是需要一点点实际的证据。”

英老爷闻言眯了眯眼,倒是春荼蘼挺开心地笑了。这可是第140章办理的,时间上,你没弄错。但你说纸墨有问题,誊写一份有什么用?该拿来原件,让大家一起看看,那纸色和墨色可与日期相差不多的其他纪录有所区别?再者,我潘家若要在后来添上这么一条,难道要插录在册子之中?”

对啊。英离心中一凉,提高的心又落了下去。

“潘十老爷,我只说年代久远的话,纸墨会变色,何尝说过潘家地契的造册纪录在这方面有问题?也没说过册子中有插录啊。您若反驳,也不必如此着忙吧?”春荼蘼瞪大“无辜”的眼睛,一幅你误会了,等我把话说完不行吗的模样。

对啊,她就是耍人,就是要姓潘的着急。急了,才能有漏洞可以抓住。

“但是……”接着,她话峰一转,“我发现,衙门关于潘家地契的纪录确实有奇怪之处。”

窦县令再也忍耐不住,把春荼蘼呈上的那张纸打开,快速看了几眼,表情变幻不停。

堂下的人都是看人眼色的好手,当即心里都敲起鼓来,有喜有忧,但都不知道春荼蘼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不知道窦县令是否知道,前任月县令有个怪癖,那就是文书的事,本来应该由衙门内专门的书吏,按照规章来办理。可月县令可能要贪赃枉法的地方太多,对到达一定数额的大宗交易文书,特别是票证和契约,喜欢自己来纪录。”春荼蘼继续抛出重量级的证据,“我翻阅衙门的册子,又询问了县衙的老人儿,都能证明这一点。”

“那又如何?”潘十老爷冷着脸问。

“他还有个怪癖。”春荼蘼的目光清澈澄明,令潘十老爷突然不敢直视,“他每纪录一件官文书,就喜欢在旁边的空白处点几个黑点。很多人看到,会以为不小心滴落的墨迹,实际上却是有规律的。我研究了一下,才发现其中的微妙……但凡是他自己亲手录入的,就每五个为一组,以序号为准。序号为几,就点几个点。比方三号,点三个点。而到了五号,就会从一点再开始。他这样做,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大概是知道贪官早晚没活路,为自己将来勒索或者自保而留下的。毕竟,收的脏钱、做的坏事太多,得有个凭证呀。如此做,即算记号,又能快速总结出数目。再或者,就是干脆他觉得自己若不得好死,也要拿同流合污者垫背!”

潘十老爷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声音中满是轻松之意,害得英老爷的心再度上下不止,就跟波涛怒海中的小船似的,抛上抛下,没个停歇。

争地案罢了,不事关人命,却因为双方的在意和此审的跌宕而生出动人心魄之感。春小姑娘难道找错方向了,为什么潘老匹夫如此自得?

“我潘家虽不才,却也不至于要向个小小的县官行贿。某敢送,姓月的敢收否?”潘十老爷站起来,向春荼蘼走过去,理直气壮地大声说,“春状师,你若拿不出证据,某可是要告你诽谤的。那时,别说英家,任谁也救不了你!我潘家,还没到谁都可以泼脏水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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