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 九章 年华 上_宙斯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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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 年华 上


更新时间:0001年01月01日  作者:烟雨江南  分类: 西方奇幻 | 奇幻 | 亵渎 | 罗格 | 烟雨江南 | 亵渎 
亵渎黄昏之十二乐章卷()

战火依然在北国燃烧。

特拉华帝国已经投降,可是罗格一点也不敢放松。在他当初的行军路线上,足足徘徊着上百万怨魂。遭到浩劫的不仅仅是被屠城的几座城市,大军周围五十公里范围内的一切村镇也都被摧毁。仇恨的种子已经播下,百年的时间都不足以平息。

罗格的大军伤亡颇重,如今已不足六万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停留在特拉华境内的每个战士都被一百多个敌人包围着。

罗格的心情十分压抑,一如蒂凡妮上空密布的阴云。他的心思已经不在这块战火未熄的土地上。

勇敢的瑟克莱公国非但没有理会他的投降要求,反而悍然出兵,趁虚而入包围了守卫力量薄弱的席尔德城。尽管席尔德城城防坚实得可怕,守城的老将军又以防御见长,但罗格并不认为凭城中的三千守军可以挡得住二万大军的进攻。不过,就算席尔德城失陷了又如何?在罗格眼中,这不过是注定失败的敌人最后不甘的挣扎而已。在绝对的实力差距面前,光有勇气是不够的。

他准备在回去帝国的途中,顺路给瑟克莱公国一个深刻的教训。此刻庞培正在东线转战,虽然屡战屡胜,但是进展有限,与罗格千里突进、一举攻占敌都的辉煌战绩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这就是强者的作用。

聚集了前所未有的强者之后,罗格的大军可以知晓敌军一切动向,可以轻易在最坚固的城防上打开缺口,可以突破任何坚阵。强者们本身的力量并不足以左右战局,但他们可以大幅度放大已方军队的战斗力。一个圣域哪怕并不出手取敌性命,仅仅是依靠侦察敌方动向这一点作用,就很可能使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变成一方的完胜。

而在那些高高在上的君王心中,这些强者的存在,究竟是祸是福呢?罗格思索着这个问题,心中微微一动。

今天清晨时分,特拉华所有皇族在帝国军队的押送下,悄悄地离开了蒂凡妮,踏上了通向帝国的大道。前皇帝四十五岁,高瘦白净,举止和煦而温文,自然而然会让人产生亲近之意。他身边的皇后虽然已有了岁月的痕迹,但仍然典雅美丽。他们从容地上了马车,似乎并不将未来的凶险放在心上。三位皇子和四个公主也很有皇室风范,不吵不闹。不过十余位皇妃和众多的皇亲国戚们哭哭啼啼,不愿登车。不过在士兵们的刀剑面前,他们不得不带着匆忙收拾好的财物,一一上车。

领军的军官已经悄悄请示过罗格数次,要不要在半路上将这些人全部杀掉。罗格也曾犹豫过,但最终还是拒绝了斩草除根的**。

“这件事嘛……还是让大帝去头痛吧。”罗格暗自想着。

罗格的心早已经飞回了黎塞留。北方的宗教战争已经进入了白热化的状态,因为摩拉以及全部的狂信法师都忙于追随女神进攻特拉华帝国,结果智慧之眼的教徒缺乏足够的支援,在阿斯罗菲克帝国境内建立的教堂几乎全部被毁,甚至连智慧之眼位于德累斯顿的大神殿也遭到过一次袭击。

至于那不屈的瑟克莱公国,这份功劳就暂时让给庞培吧。罗格思忖着,还是宗教战争更加的重要。

只是无论胖子如何心急,要使占领下来的蒂凡妮初步安定怎么也得几天时间。这里面有太多的事情要他操心和头痛了。

浮空之城北飞之时,除了两头龙,上面只有死亡世界三君王和不知是否醒来的风月,其余的强者以及摩拉都留在了蒂凡妮中。罗格揣摩奥黛雷赫的意思,是让这些强者留下来协助他。不过他们既然是强者,大多数都有些怪癖。

比如以大炼金师而跻身十大魔导师之列的温拿,这些天的脾气就极为火爆。他屈尊投降,结果即没上成浮空之城,也没能与异位面的巫妖坐而论道。因此他天天都把自己关在高塔上的实验室里,宣称除了浮空之城和蒂凡妮外,他哪也不去。既然去不了浮空之城,那么留下来修补他心爱的蒂凡妮也是好的。

罗格拿他也没办法。温拿肯投降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自然不能逼得厉害了。可是也不能任由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因此罗格请死神班也留在蒂凡妮,叮嘱着他暗中监视着温拿。不过看死神班一有空就满脸堆笑,拿出那把细剑猛瞧的样子,罗格实在难以放心。死神班的细剑确实是个好东西,不断变幻、交替出现的的土黄色和浅蓝色光芒分别代表了迟缓与衰老两种负面效果。可是这种程度的魔法武器罗格也见过不少,他实在不明白死神班为何会如此痴迷于它。

罗格问了,但死神班只是笑眯眯地给了他一个轻蔑的眼神,那意思是你见识不足,跟你说了也白说。

安德罗妮则天天在蒂凡妮四处乱转。罗格每次感应到她,都发觉她在高速移动,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至于修斯,一直与芙萝娅呆在一起,喝喝茶,把魔法药当果子品尝,要多悠闲有多悠闲。罗格屡次向这老狐狸请教今后的行止,结果每次都只得到这么一句话:“你只要时刻追随女神光辉的指引,自然会得到神的佑护。”

修斯说这话时的虔诚口气和神圣姿态,简直可以骗倒世上绝大多数人,只不过罗格是坚决不信的。修斯身为一个精灵,可是自从奥黛雷赫出现后,他老人家就绝口不再提希洛。信仰之虔诚,由此已可见一斑。

除此之外,两个老伙计也颇让他头痛,罗伯斯基想当蒂凡妮城主,而埃特想领兵,三天两头在他耳朵边聒噪。罗格最终还是决定将两人先带到帝都,蒂凡妮由华莱士驻守。至于埃特的领兵要求,以后再慢慢想办法。

这位魔法剑士个人实力是足够了。十一级斗气加上六级的魔力也足以与拥有十三级斗气的武者相斗而不落下风。但是,如果埃特只修斗气的话,他现在早该拥有十四级的斗气了。

不过个人力量高低其实与领军本事无干。整个东南战线危机四伏,情况之复杂凶险与当年率领龙与美人佣兵们胡打群殴时已经完全不同。罗格可不想刚刚重逢,这个当年的兄弟就战死在沙场上。

这几天罗格不论到哪,都会将玫带在身边,也不禁锢她的斗气。玫一如往日,兢兢业业地做着自己副官的工作。只是她清楚得很,一旦自己露出反抗或者是逃跑的意识,罗格瞬发的即死魔法会立刻落在自己头上。而在她死亡之后,真正的地狱才会展露。

终于,忙得不可开交的罗格将蒂凡妮的大小事务处置妥当,一万大军也已作好准备,随时可以出发。

罗格立在皇宫的主楼上。除了温拿的魔法高塔外,这是全蒂凡妮最高的建筑,足以俯视整个帝都。看来前皇帝也是一个颇有胸怀的人,他虽然没什么名气,可是能率领一个小帝国与阿斯罗菲克帝国抗衡这么多年,绝对可以算做有为的帝王了。

深夜,万籁俱寂。

白天的蒂凡妮已是秩序井然,但是夜间的繁华却不是朝夕之间能够恢复。灯火彻夜不息、人流熙攘的酒肆娼馆明显萧条,除了来掘金的佣兵或者冒险者,几乎看不到本地人。大街小巷更是空旷,只有帝国骑兵偶尔经过的马蹄声。

蓝月已过中天,夜雾笼罩着寒夜中的蒂凡妮。极目望去,万家灯火,在雾气中氤氲成一团团黄色或白色的光晕,为寒冷的夜带来许多暖意。

玫已经去休息了。自那一次后,她的表现是绝对的安分守己,似乎已经认命。

罗格呼了一口气,看着那团氤氲白雾在夜空中消散。直到现在他才能稍稍偷闲。他忽然觉得,现在忙忙碌碌似乎都是在为了别人的事奔波,可是他自己身边的事情,却一直都没有弄明白。从他初遇罗德里格斯之时算起,转眼之间,已经过去了八年。

他望向北方,那是浮空之城消失的方向。那座飞行的城堡中,还有他最牵挂的风月。

酒馆向来都是无眠之人的好去处,虽然盛况远不如从前,蒂凡妮最大的“熊与牛”酒馆还是十分热闹。虽然几近满座,仍不时有客推门进来。冒险者、旅人和佣兵可不管城墙上插的是那个家族的旗帜。

但是,现在酒馆里气氛反常地凝重。

酒馆中本来是形形色色的人聚集的地方,其它种族的人并不少见。可是一个地底侏儒出现在这个酒馆中还是第一次。各色美酒堆满了地底侏儒面前的桌子,他要站在椅子上,才能够得着那些酒壶。地底侏儒**一身破破烂烂的黑袍,别看他个子小,可是酒量却不小,一会功夫就已经喝下了好几壶不同的烈酒,仍然一点醉意都没有。

让见多识广的人们也感到惊讶的是,与地底侏儒相伴的竟然是一个前所未见的美丽女子!她有着与她的美丽完全匹配的傲慢,只是一杯一杯地品尝着美酒,对酒馆中诸人看都不屑看上一眼。

在酒馆饮酒的佣兵或者冒险者中不乏能人,他们早已看出这超乎尘世想象的美丽女子战力非常非常的弱。这样的女子孤身来到这个酒馆中,简直就是一头羔羊进了狼窝!难道,她是指望着那只地底侏儒来保护她吗?

可是那女子身上有着奇异的威严,以至于在拥挤的酒馆中,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坐在她周围数米范围之内,不止如此,那些凶悍成性的武者们甚至于连目光都无法在她身上多停留一下。只要那美丽的身影映入眼帘,一股无形的力量就会悄然袭来,他们下意识地立刻望向别处。

终于,女子抬起头,漠然的目光空泛地扫过整个大厅。她的眼神明明全无表现,几个实力最强的家伙却忽然有一种感觉,这个看似柔弱而无助的美丽女子,正在用一个老牌食客审视食物的挑剔眼光打量酒馆中诸人,让他们忙不迭地转头别望。

但是他们的目光仍然会不由自主地转回来,不是望向那风华无双的美丽女子,而是望向她身边插着的奇异长枪。这把枪似是由一整块水晶雕成,近于透明,枪身内流转着如云似烟的银色。每一个看到它的人都似乎听到战枪在愤怒地呐喊和咆哮!

“神器?”一个美丽而危险的词悄悄在众人心中浮起。

哈!地底侏儒转眼间灌下了一大杯烈性薄荷酒,无比**地呼出了一口气。

“威娜主人,酒真是一个好东西啊!原来有了身体感觉后,世界是如此的美好!”地底侏儒感慨地道。它还无法使用精神波动与主人沟通,只能用说的。不过地底侏儒的话没有一个人听得懂,因为它说的是龙语。

威娜每一样酒都只是**舔上一点,细细品味之后,就将整壶酒扔到一边。对于地底侏儒的感慨,她不置可否。

也许是酒喝得实在多了点的缘故,地底侏儒的胆子也比以往大上了那么一点,何况它感觉到受了些委屈:“威娜主人,风月主人为什么忽然离开了呢?她竟然扔下了忠诚之格利高里,而宁可带着那三个出身自死亡世界的家伙和只知道战斗的银龙!”

威娜似是在想着什么心事,半天才回道:“你的风月主人已经下定决心,要专心当她的女神了。格利高里,他每次呼唤风月的时候,是不是你也能够听见?”

格利高里立刻点头道:“是的!主人的主……啊不,他已经习惯于在呼唤风月主人时,顺带着呼唤我了。其实就算他不召唤我,因为与风月主人灵魂契约的存在,我也能够知道。”

格利高里本来叫惯了主人的主人,但自从它的主人多了一位后,每次它称呼罗格为主人的主人时,都会招来威娜主人的一顿修理。不过积习难改,格利高里还是常有说走嘴的时候。

威娜沉吟片刻,道:“格利高里,以后他召唤风月的时候,你要立刻告诉我!”

格利高里刚刚跟一大杯十年陈的白兰地奋斗到一半,闻言吓了一跳,立刻道:“威娜主人,您……”

它一定要问明白。地底侏儒可不想卷入两位主人的战争中去。

“以后他再呼唤风月的时候,我替她去。”威娜淡淡地道。

“您……您去?”

威娜浅浅一笑,道:“是!而且随叫随到。”

地底侏儒苦思片刻,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不过它随即想起一事,道:“可是风月主人每次出现的时候,都是穿越空间过去的。您现在还很虚弱,好象……好象还做不到这一点。您看,是不是在这里先补充点力量?”

威娜四下望望,眉头略皱,冷冷地道:“他们的力量太少,而且看上去很脏,我没有兴趣。”

地底侏儒两个大耳朵微微一动,立刻把这句无比重要的话收在了耳内。格利高里忽然觉得身上这件破破烂烂的影藏之袍越发地显得可爱了,虽然破旧了点,但至少不会引起威娜主人的注意力。不过地底侏儒眼光长远,决心永绝后患。

“威娜主人,那个叫做安德罗妮的**天天追着您跑,她的力量可是又足又纯净,您何不索性……”

威娜盯了地底侏儒一眼,凌厉的目光几乎将他冻僵!她其实也烦恼于安德罗妮的不住纠缠,很有点把她一口吞了的冲动。不过那毕竟只能想想罢了,偏偏这只地底侏儒还在不断地**她原本就薄弱的防线。

酒的确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将人心中真实的欲望无限制的放大。

一个面容阴冷剑士喷着酒气,站了起来,阴森森地问道:“小女孩,你那杆枪是从哪偷来的?”

酒馆中众人看看剑士身上闪耀的斗气光芒,再看看没什么力量感觉的威娜,都静候着,想看看会发生点什么。威娜手指轻轻在桌子上一敲,一道劲风骤然在剑士背后生成,呼啸着袭向他腰间的要害。剑士大吃一惊,以为是谁在背后偷袭,本能地一跃而起!然而一把钢制餐刀不知何时出现在剑士头顶,在他全力一冲下,立刻齐柄没入了他的额头。

看着摔倒在威娜面前的剑士,酒馆中鸦雀无声。威娜冷冷一笑,伸手提过了龙魂战枪。

“威娜主人!”地底侏儒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他……他好象又在召唤风月主人了。”

酒馆中忽然刮起了一阵狂风!威娜挥手召出妖莲,跨空而去。

风平浪静之后,地底侏儒忽然发现自己被主人独自丢在了一群凶猛的大汉中间。

威娜一走,那压制着酒馆中诸人的威压也立刻消失。人们脑筋一转清明,对龙魂战枪的贪念立刻重生。他们慢慢向孤单弱小的地底侏儒围了上去,准备擒住它后,好看看能不能拷问点什么出来。

格利高里一呆。

下一刻,人们意识中存在的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恐惧!

汹涌澎湃的龙威瞬间已经淹没了酒馆中的一切!在这源自于神圣巨龙的天然龙威面前,完全没有防备的人们全部被恐惧击倒在地,甚至连挪动一下身体的力量都已失去!

地底侏儒**短剑,嚎叫着跳来跳去,在几个它格外看不顺眼的凶徒身上狠**了几剑,这才扬长而去。

它一边走一边嘟嚷着:“哼!永远不要小瞧一个会说龙语的地底侏儒……”

可是格利高里这句也是用龙语说的,没人能够听得懂,倒是白废了它一番苦心。

2005112614:3661.186.76.4楼

沙发????兴奋

2005112614:5161.186.76.5楼

在顶一次!

2005112614:52218.88.8.6楼

送牛奶呢

为什么这一贴要加精明显比他早很多了亚

2005112615:2660.213.127.8楼

远不要小瞧一个会说龙语的地底侏儒

2005112615:40222.20.1.9楼

2005112616:2961.186.164.10楼

2005112620:03211.136.18.12楼

2005112620:38221.234.194.13楼

谢谢楼主路过的小佣兵

可以不用去起点花钱买了

2005112711:1860.213.91.16楼

太正确啦!不得不赞美你一下!看了作者的书,不由得精神为之一振,自觉七经八脉为之一畅,七窍倒也开了六巧半,自古英雄出少年,作者年纪轻轻,就有经天纬地之才,定国安邦之智,古人云,卧龙凤雏得一而安天下,而今,天佑我大中华,沧海桑田5000年,中华神州平地一声雷,飞沙走石,大舞迷天,朦胧中,只见顶天立地一金甲天神立于天地间,这人英雄手持双斧,二目如电,一斧下去,混沌初开,二斧下去,女娲造人,三斧下去,小生倾倒.得此大英雄,实耐之幸也,民之福也,怎不叫人喜极而泣.......古人有少年作者说为证,少年之作者如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小生对作者之仰慕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海枯石烂,天崩地裂,永不变心.

看完作者的书,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静。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作者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作者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作者的书,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作者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地翻开作者的书,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感受。

作者的书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作者的这个书。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作者的这个书之后,我竟产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书,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地把作者的这个书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静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书,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作者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牺牲小我,奉献大我。我要拿出这书奉献给世人赏阅,我要把这个书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两汉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

作者,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作者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作者的书,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作者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惟一引言者。看了作者的书,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作者的书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

说得好啊!我在XX网络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作者的气势,我就觉得作者同在网络里灌水的那帮小混混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作者,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网络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网络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网络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作者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作者的带领下,网络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作者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仍不可解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作者就好比网络的明灯,作者就好比网络的方向,作者就好比网络的栋梁。有作者在,网络的明天必将更好!

2005112715:4660.213.91.17楼

作者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作者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作者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你烛照天下,明见万里;雨露苍生,泽被万方!透过你深邃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你鹰视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英姿;仿佛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态;仿佛看见了你按剑四顾、指点江山的英武气概!

逐字逐句地看完这个书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书!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书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书!作者,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在看完这书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书。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书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书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作者,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作者您书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书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看下去!这篇书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作者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网络失望了,觉得这个网络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书,又让我对网络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拔凉拔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在网络回任何书了,但是看了你的书,我告诉自己这个书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书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有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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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一见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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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网络上纷纷冒出该书的真人版卡通版搞笑版成人版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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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根据它写成小说又被不同导演拍成48个不同版本的电影的好书

让某名导演跟据此书改拍的电影在奥斯卡上一连拿了11个奖项的好书

让人大代表们看完后联名要求根据该书的内容对宪法做适当修改的好书

让人为了谁是它的原始作者纷纷地闹上法院打官司要争得它的版权的好书

让各大学府纷纷邀请该书作者去就如何发表优秀网络文学为题目演讲的好书

让人为了该书而成立了各种学会来研究并为不同的理解争得眼红脖子粗的好书

让美国警察于今后逮捕人说你有权保持沉默还有权阅读某某书要不要啊的好书

让本拉登躲在山洞里还命令他手下冒着被美军发现的危险去上网下载来阅读的好书

让萨达姆被捕时被发现他随身携带的除了一把手枪之外还有的就是它的复印件的好书

2005112715:4660.213.91.18楼

让比尔盖茨在懂事会上发给与会者人手一份该书命令仔细阅读后才讨论其他事宜的好书

让诺贝儿奖理事会破天荒地因该书的出现而开会讨论一直决定今后设立最佳书奖的好书

让联合国安理会决定将它译成宇宙语由中国神州六号升空后不断播放看有没有外星人的好书

让人看完后ie锁死连瑞星诺顿都没法修复只好格式化硬盘重装启动后主页显示的还是它的好书

真是好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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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字迹工整,

文笔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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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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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动地,

见缝插针,

无孔不入,

千篇一律,

口诛笔伐,

文从字顺,

十全十美,

无懈可击,

无与伦比,

励精图治,

壮志凌云,

高瞻远瞩,

忍辱负重,

盖世无双,

龙飞凤舞,

一丝不苟,

身兼数职,

日理万机,

明察秋毫,

英明果断,

**有术,

孜孜不倦,

吾等楷模

在下对你的景仰之情有如滔滔长江之水,

连绵不绝

又如黄河泛滥,

一发不可收拾

惊天地!

泣鬼神!

感人肺腑!

感人落泪!

i服了u!

长江后浪退前浪,

灌水英雄代代出

又见

又见不是一般的

好书不是别的。。。

好书就是

好是好书的好。。。

书是好书的书。。。

好书不是别的。。。

好书就是

曾经有人问我。。。

作者的书算不算

我没有回答。。。

因为我想起了一位传说中的作者古龙先生的一段话:“。。。天涯远不远?。。。天涯其实一点也不远。。。因为人已经在天涯。。。天涯还远吗。。。”

好书啊。。。

难得一见的

作者的文章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

图文并茂。。。嬉笑怒骂。。。

指点系词。。。激扬文字。。。

带给我们的仅仅是视觉上的感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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