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墓中走出的小农民第825章、回京_宙斯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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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5章、回京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15日  作者:大覅  分类: 都市 | 乡土 | 大覅 | 仙墓中走出的小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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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将其翻过来看子一眼,上面似乎有,不过他只认出了一个玺究认出一个“玺”字,其实已经足够了,最起码说明这是帝王墓,因为古代的用章等级分明,到了秦朝之后,更是有了玺和印的分别,皇帝用的印叫玺,臣民所用只能称为印。

根据汉代的记载,皇帝有六玺: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六玺的用途都不同,由符节令丞掌管。

不过传国玉玺则是不在这六玺之列,这个玉玺是用来代表正统的,所谓“真命天子”必须拥有这个玉玺,否则只能是草鸡大王而非真龙天子。

所谓的传国玉玺,指的自然是历史上大大有名的和氏璧了,自秦破赵得到和氏璧之后,秦始皇命李斯在和氏璧上篆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咸阳玉工王孙寿将和氏之璧精研细磨,雕琢为玺,传国玉玺乃成。

传国玉玺经东西汉、宋、齐、粱、陈四代更迭,最后被杨坚收入到隋朝宫中,只是隋朝亡后,萧后携皇孙政道携传国玺遁入漠北突厥。

后来李靖讨伐突厥,萧皇后回归中原,将传国玉玺献于李世民,只是在唐末的时候,天下大乱,群雄四起,唐朝末帝李从珂怀抱传国玺登玄武楼自,杀,传国玺就此失踪。

“玉玺?”

杨林的话将众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了他的身上,十多只手同时向杨林伸了过来,弄得杨林连连后退,这东西要是摔碎了,由谁负责啊?

“拿来给我。”

孟教授此刻也失去了镇定,接过杨林手中的玉玺后,也顾不得上面是否有什么有害物质,直接脱下手套,在自己手背上印了下去。

孟教授在辨认着手背上的篆字,突然脸色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结结巴巴的说道:“刘……刘秀的皇帝宝玺?”

“刘秀?刘秀墓不是早有公断吗?”。

“是啊,这怎么可能?刘秀墓就在几十里外呀。”

“孟教授,您不会看错了吧?”

孟教授此话一出,墓室内顿时像炸了锅一般,千百年下来,刘秀墓早已被人认定是在黄,河岸边,并且修建了园林,怎么可能在这又出现一座刘秀墓呢?

“是真的,老李,老宋,你们来看看这几个字,不可能是假的。”

孟教授也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手背上逐渐变得模糊的几个字,的确证实了这是刘秀的皇帝玉玺。

孟教授把玉玺递给几个同行后,嘴里喃喃自语道:“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

“老师,什么传说?”

杨林耳力好,听到孟教授的话后,追问了一句。

“传说刘秀的儿子,是个十分叛逆的人,刘秀让他往东他一定往西,让他撵狗肯定追鸡,相传刘秀快死的时候,让他儿子把他埋葬在黄河岸边,其实是想让这不听话的儿子将自己葬于邓山,现在看来,这传闻倒是有几分真实的。”

历史的真相已经无法考究,孟教授也只能用这些野史传闻来解释刘秀玉玺的出土了。

刘秀其人,虽然在电视或者书籍上描述不多,但是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位人物,虽为汉室皇族,起家的时候却是布衣身份,在历史上和刘邦并成为汉室“二布衣”,实为一代雄主。

刘秀一生南征北战,留下的民间轶事极多,但是由于时间久远,很多事情已经无法考证了,如果这座墓葬真是为刘秀墓,那么历史上很多的记载都将被改写。

这么重要的考古发现,单凭一个玉玺是不能断定墓葬主人的身份的,在清理完棺椁后,马上又进行了耳室的掘,在其中一间耳室里,现了大批的竹简。

这批竹简的珍贵程度,甚至要在黄金面具和金缕玉衣之上,因为文字性的东西,在历代墓葬里出土都是极少,对于当时的社会形态及其科学展,都是有着极为重要的研究价值的。

由于保护措施得当,这些竹简并没有遭到破坏,连夜被直升机送回到相关部门加以保存。

这些竹简的出土,也让考古队们欢呼雀跃,通过对竹简上文字的研究,相信一定可以确认这座墓葬主人的身份。

不过就在考古队所有人都在为这个重大现感到振奋的时候,杨林和郝龙,已经悄悄离开了这个工作好几天的地方,回到老张头家里后,连夜驱车赶往北,,京。

“郝哥,辛苦你了,找个地方吃点东西,送我回庄园后,你回家去看看吧。”

杨林从车里起身的时候,外面天色已经大亮了,向窗外打量了一眼,却是已经进入到京城地界了,看着开车的郝龙一眼血丝,杨林也有点不好意思。

不光是彭飞已经结婚生子了,郝龙也娶了媳妇,杨林有心重新找个贴身的人,只是一来能信得过的人不多,二来对彭飞和郝龙也用着顺手,所以他出门一般都是这两人跟着的。

“老板,没事,熬一夜算啥。”

郝龙知道杨林对于吃不是很讲究,看到路边一个早点摊子,将车一拐,停了过去。

杨林最早来京城的时候,还真喝不惯这豆汁,不过时间长了,一碗豆汁泡上两根油条,却是变成了杨林的最爱,平时在家里的时候,李嫂早上都会给杨林准备这样的早餐。

这就叫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京城里有钱人喜欢在小饭店里喝二锅头的多了,好的就是这一口。

吃过早餐后,郝龙将杨林送到庄园,自己开车回四合院了,虽然杨林在欧阳军的小区给他留了套房子,但是自感职责所在,郝龙还是一直住在四合院的。

五月清晨的北,京,城,已经开始热起来了,金刚可是最喜欢这样的天气,冬天穿着一身厚厚的棉袄,让它感觉很不自在。

现在的金刚穿了一条巨大的花裤衩,前段时间看到杨林戴太阳镜,愣是偷偷带坏了杨林三副雷朋,加起来好几万块钱了,搞的杨林实在没辙,给他订做了一副眼镜,乐的金刚每天都将其架在脸上。

“嚯嚯!”

见到杨林进来,金刚屁颠屁颠的迎了上去,伸出双臂和杨林拥抱了一下,然后再伸出右臂和杨林握了握手,那礼节多的堪比英国绅士了。

“我那两个朋友呢?”

杨林在金刚低下的大头上拍了拍,他知道金刚能听懂自个儿的话,这大家伙越来越人性化了,现在已经成了家里最受欢迎的一员了。

就连杨林的那对儿女,见了金刚绝对比见自己老爹还亲,只要是来到庄园,整天就腻在金刚身上,搞的杨林心里那叫一郁闷。

“嚯嚯,嗷唔”

金刚锤了捶胸口,在前面给杨林引起路来,说老实话,它不是很喜欢那俩人,来到庄园居然都不陪自己玩,那个小白脸更是连自己打招呼都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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